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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,剛好就好,沒有也無妨。
這個剛好太難拿捏了,多少算剛好,其實我他不知道;但是我卻知道:
遺產多,並不見得對子孫就一定有益,有時,甚至於還會連累自己。
以前鄰居有個老太太,九十二歲時過世。
她生前家裡田產多,老先生過世時,留了一大筆遺產給他們約五個兒子,
每人分得近億元。
也許太早分家產吧,老太太晚景實在淒涼!
剛開始是為了遺產的分配問題,鬧得不可開交,形成「兄弟鬩牆」的局面,後來好不容易取得共識,
即全部變現均分,接踵而來是「老母」的安身問題。
五個兒子對於奉養問題爭吵不休,誰也不願意單獨擔起這項應盡義務,最後兄弟照輪流的。
剛開始還算孝順,但是錢一多,後來就走樣了。
由於家人言語、態度的傲慢不敬,使老太太備覺委屈,經常受氣而暗地裡啜泣…
居住若超過時間,媳婦就會生氣,並且出言不遜,其是看盡了子女的臉色。
遇到大月的三十一日最可憐,只差這麼一天,竟也成了爭吵的原因。
於是,老太太以不吃不喝,來抗議家人對她的不敬…就這樣,後來她給活活地氣死了。
死訊傳來,兒子媳婦忽然「覺悟」了,治喪期間,個個備極哀戚,整個喪禮也辦得極為隆重莊嚴,
各種陣頭、花車、戲劇紛紛上演,花圈也布滿整條街道。
我不禁要問:這些有用嗎?對逝者有什麼意義可言,這些種種都抵不上生前好好盡孝。
擁有這麼多財產的,多數是歷經上一代,甚至上兩代辛勤耕耘、胼手胝足所打拚而換取的:
對照下一代的生活和胸襟怎不教人辛酸難過呢?
摘自~聯合報89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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