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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月港商余彭年捐盡身家一百七十四億元的新聞,台灣的報章網路、電視電台讚揚,討論他不留財給子孫的「無私」之德,
特別是他在預立遺囑中提及,包括台灣的慈善組織及獨立人士,均可根據遺囑內的慈善項目申請贊助,分享他的財富。
有記者問余彭年記憶中最難忘的一次捐款情形,他說:「前年我在我家鄉(湖南)捐了五萬元(人民幣)給他們過年,
我把這些錢給一些特別困難戶,我給鎮裡每人一百元,我覺得這些錢比我捐五千萬元的收益還大
(這是去年汶川大地震余彭年捐給四川大涼山款項)」。
為什麼「樂善好施」的億萬富豪這麼說?
這是他的愛心到了真正需要的人手中,他樂見布施的心願已經達成。
擁有「無私」之德的人,我相信不只余彭年、李嘉誠、成龍及比爾蓋茲、巴菲特等富人,
像一位住在中國遼寧省錦州八十六歲老人,臨終捐出辛苦一輩子的百萬遺產給全村的人,千名村民平分八十萬,各獲八百元,
連學校也收到二十萬元。他的兒子杜先生說,
這一百萬元是父親二十年裡點點積攢下來,他一生靠務農和做木匠活養家,把八個子女拉拔成人,
「父親平時很節省,兒女們給他的錢都不捨得花,病重時用來吐痰的一張面紙,他也要撕成三份來用。」
星雲大師有一次指導上山求法的信眾時開示,每一張鈔票我們都要善待它,只要你有善待的心,它就會再回來。
同理很多東西眼前看是施捨出去,包括愛心、友情、愛情等,「給」不是「去」,
大師的話如醍醐灌頂,想一想自己一生至今無私的「給」過什麼?就能體會大師說的「給的價值」。(心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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