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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自星雲禪話
各位讀者,大家吉祥!
佛教是個十分重視綱常倫理的宗教,在家信徒過著正常的男女婚姻生活,是被允許的,甚至即使離婚、再婚,也被視為正當行為。
但是如果夫妻以外的「邪淫」,就是犯戒了。
所謂邪淫,是指合法夫妻以外,男女之間不當的行為,是為國家法律及社會道德所不認同的行為。
試說如下:
一、暴力姦淫是邪淫:兩性之間最嚴重的犯行,應屬暴力姦淫。
    沒有獲得對方同意,強迫行暴,或用不正當的手段、藥物迷昏,或是乘危強力遂其淫行。
    總之,侵犯別人的身體、貞操、名譽,都犯了邪淫重罪。
二、妨礙風化是邪淫:從事色情交易,例如娼妓、色情表演等,凡涉及破壞社會善良風俗者,都屬妨礙風化;
    一些心理變態的人,在公眾場合做出猥褻行為、當眾暴露,也有礙風化。
    總之,開設妓院,或性騷擾,尤其是對年幼的童男童女強行猥褻,都是邪淫的行為。
三、非婚男女是邪淫:成年男女,合法登記為夫妻,這是社會所認可的正常夫妻關係。
    除此之外,凡是有夫之婦、有婦之夫,發生婚外情,即使雙方你情我願,也算邪淫。
    世間多少糾紛、煩惱、痛苦,甚至名聲掃地,都起於婚外情。
    因為是不正的非法行為,所以稱為邪淫。
四、非時非地是邪淫:即使是合法夫妻,所謂「行房」、「房事」,也應在臥房之內行之才正常;
    如果不是在適合的時間,不是在正當場所所做的苟合行為,也稱為邪淫。
    現在的男女,經常相約在校園、公園、電影院、咖啡廳,或是暴露的風景區,如海邊、沙灘等,都是非時非地的行為。
五、同性戀情是邪淫:同性戀問題,近年來漸漸獲得社會重視,
    其實自有人類以來,凡是男女分別聚集的地方,就有同性戀情,
    尤其現在的軍營、女校,多見此現象。雖然現在有些進步國家已認可同性戀為合法行為,只能說世間諸事,難論是非。
    不過即使如此,同性戀也要舉行婚禮,才能為法律所認同,否則也是不當。
六、花言巧語是邪淫:佛教制定邪淫戒,主要是教我們要懂得尊重別人,即使兩情相悅,也要經過正當交往,取得合法的保障。
    不能用花言巧語欺騙對方,或用金錢、勢力予以威脅、利誘,令對方無法反抗。
    甚至有人合謀設計「仙人跳」詐財,乃至拐騙少女從事色情行業等,都應視為是邪淫的行為。
    凡是邪淫之行,都為國家法律所不容,所有的倫理道德、宗教戒規,都視為是不該有的行為。
佛教非常重視社會風氣的淨化、家庭倫理的維護,
尤其現在社會開放,男女之間每日都要相互往來,假如不確定名分,不能正常規範,大家任意發展,
所謂「人欲橫流」,則家不成家,國不成國,危害大矣。
再說,邪淫固是自己不當的行為,也讓親族、兒女臉上沒有光彩,所以為了家庭和諧,為了社會健全,不能不注重邪淫戒的持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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