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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康熙年間,浙江省桐鄉烏鎮有一戶人家,畜養一隻狗,主人發現狗每天晚上必定涉水,到河的南方一戶人家守夜。
一天主人很生氣的責備狗:「我飼養你,而你竟為別人家守夜,明天我必定會將你賣給屠夫。」
當天晚上,主人夢見狗在夢中對他說:「我因積欠那戶人家債務,為了還債,才每天前往守夜,到今天為止尚欠十三文錢,
等我守夜償完了債就不再渡河了,到時後必定會報答主人的大恩大德。」
次日早晨主人喚狗到面前,以十三文錢繫在狗的頸子上說:
「昨夜夢見你對我說的話,你今天就把這些錢還了吧!這樣也可以免去涉水往返的辛苦。」
狗似聽懂主人的吩咐,頷首銜著錢將錢丟擲債主家後,從此就不再外出守夜了。
過了不久,主人出外探視女兒,深夜喝醉酒歸來,失足掉落魚池,狗兒將主人拖上岸邊,再跑回家以頭撞門找救兵,救回了主人。
又過數月,家中不慎著火,舉家熟睡,狗又以頭撞門且不斷狂吠,全家驚醒而躲過一劫。
主人因此更加善待牠。
當人生命終了的那一刻,即使再多的錢財,再高的地位,也無法買得一分鐘的生命。
生命是如此可貴,當動物被抓到的時候,知道要被屠殺,那種痛苦,
從牠表情上能看到,垂頭喪氣,面流眼淚,那種可憐的狀態,與人有什麼兩樣?
平常用很少的錢財,就能免除動物被殺的恐怖,
能愛護動物放牠一條生路,就是為自己種下身心安穩、免於恐懼的善因。(壬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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