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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責與負責本來是兩件事,當把兩件事放在一起,就會讓自己卸責諉過,永遠無法進步。
一個人有了過失,往往先怪別人。
一個人失敗了,也常把責任推給別人。
就這樣不知檢討,不知精進,也就不會進步。
有兩個小學徒抬飯,不慎把飯擔給打翻了,小徒弟趕快跪在師父面前懺悔說:
「師父,徒兒不專心,把飯打翻了,請師父處罰。」
另一個徒弟則怪路不平坦,視線不良,柱子太多,師弟不用心,就不承認自己漫不經心。
三年後小徒弟學成下山,大徒弟卻還在推責諉過,怪東怪西,一事無成。
事情成敗,總有主客觀因素,力有未逮,努力不夠,時機不到,運氣不好,地不利,人不和,
但絕不是「千錯萬都是別人的錯」,怨天尤人只是藉口,遷怒諉過於事無補。
政壇人物最會爭功諉過,功勞攬在身上,過錯推給別人,就這樣口水噴個不停,看了令人搖頭。
人非聖賢,誰能無過,有了過錯就面對,就承認,就道歉,就檢討,就改進,
以後就不再犯同樣的錯,這才是負責,而不是一錯了,手指頭就指著別人,而用各種理由,各種藉口,為自己擺脫,為自己卸責。
佛門講究懺悔,做錯事就懺悔,就改過,才會精進。
負責、指責,一字之差,卻帶給人生迥然不同的境界。(曾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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